坤城在議會質詢勞工局長,有吹哨者檢舉康軒公司老闆應該居家檢疫,卻到處趴趴走,被衛生局裁罰100萬之後,卻下令揪出吹哨者,甚至霸凌疑似吹哨者,使該員工受到壓力之下不得不離職,請問勞工局有什麼方法懲罰康軒,保護該員工?
坤城認為,吹哨者是為公益,不是為了他自己,在公司受到壓力待不下去才離職,勞檢卻僅是關心資遣費、獎勵金等問題,方向完全不對,應該關心吹哨者被迫離職,否則以後誰敢吹哨。
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,昨日勞檢主要針對資遣費、獎勵金等項目;霸凌部分涉及職業安全法第6條第2項,雇主要訂定防霸凌相關措施,若無,則限期改善,若無改善,才予以裁罰,近日會再進一步了解。如果已經發生霸凌,而發生被迫離職情事,目前勞動法規並無罰則,需循司法(民事、刑法)解決。